您好,请问我跟我老公离婚时房子给我,他付剩余房贷抵儿子抚养费,现在他不肯付房贷了,我可以起诉他吗?
2024-07-03 21:09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房子归您所有,并且对方负责支付剩余房贷作为儿子的抚养费,那么对方不履行这一约定,您是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提醒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如果协商无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房贷。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据,以证明对方违反了协议内容。 此外,如果对方不支付房贷导致您承担了额外的经济负担,您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根据离婚协议的内容以及双方的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请注意,具体的诉讼策略和可能的法律后果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在采取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