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打算在南京一家婚纱摄影,当时说的是总金额1500元,定金500不退。现在我们不想拍了,想把定金拿回来,就百度了按照《担保法》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为了相对公平,法律规定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准金额的20%,也就是说最多交定金300元,我们如果退款,就只能拿回200元,请问是这样吗
2024-09-03 10:5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和您的朋友决定不再拍摄婚纱照,并且要求退还定金,那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常情况下,定金是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而设立的,旨在确保双方履行合同义务。 关于定金数额的问题,《民法典》明确规定,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们可以要求对方退还超过部分的定金(即超出合同标的一半的部分),但是具体数额需要根据你们实际支付的定金来确定。 另外,您还提到按照法律规定,定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这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定金都不能超过合同总额的20%。这与您提出的要求不符,因为您想要的退款比例超过了合同总价款的20%,不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建议您们直接联系婚纱摄影机构协商解决退款事宜,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等,以便日后可能产生的争议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