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租了房子,合同未到期,房东说要卖房并且带人过来看过两次,期间有一次私自开了门,可能是因为与买房人没有谈妥,在我们要搬走的时候(合同未到期)房东不退租房押金耍赖皮,房东这样的做法是否属于违约?我们应该怎么办?
2025-07-24 08:36在租赁合同期内,房东擅自将房屋出售并让他人参观,这违反了合同约定。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承租人的权益受到损害,如无法及时找到新的居住地或需要提前支付额外的租金等。 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尽快采取行动解决问题。首先,您可以尝试与房东进行沟通,说明您的情况和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并要求退还租房押金。如果房东拒绝退还押金,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支持您的请求。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在处理过程中,您应当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与房东的沟通记录、租房合同以及任何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于以后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