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在请问一下,我哥和我嫂子离婚时只把两个小孩进行分配但没有进行分割财产,两小孩都判给了我哥,女方也不分担抚养费,现在女方反悔趁五一假期把女孩从学校偷走了还不让见,还要进行产财分割向我哥要五十万,两人没有达到共识,现在又把我哥的货车偷走了,报警警察说货车是婚前共同产财女方有权开走,现在我哥已到发院起诉,请问女方有权这样做吗,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解决此事。
5天前首先,您需要确认您的哥哥是否拥有合法的权利来要求财产分割和抚养权。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配方面。如果离婚协议中未对财产分割和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寻求解决。 关于女孩被带走的问题,建议您尽快联系警方或当地儿童保护机构介入调查,确保女孩的安全,并且了解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案件,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至于货车的处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所有。因此,即使离婚后,该车仍然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分割。如果您认为该货车是您的哥哥在婚前购买的个人财产,那么它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货车的归属问题,或者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面对这样的情况,您需要冷静分析各方的利益和责任,采取合理的措施解决问题,争取最有利的结果。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必要时可以求助于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