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太平保险公司上班,期间成龙给公司做过两年代言,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请问现在我能把当时的照片印在公司传单上面吗?
2024-07-17 14:34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如果你的肖像被使用于公司的宣传材料中,那么你有权要求该公司停止使用你的肖像,并且有权获得合理的报酬。因此,如果你想将你的照片用于公司的宣传材料中,你应该首先与太平保险公司协商,看是否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你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太平保险公司停止使用你的肖像,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合理费用。同时,你也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