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铁军通过手段拿我的身份证与其他五户,六户连保每人给他贷款五万元整,现如今五六年时间里,其他五户都已还清,我的没还,现信用社起诉我还款,铁军跑了,我咋办?另信用社放款时,直接把款放给了铁军,这些年铁军一直还利息,我没有续签一个字。2015年七月份桦南法院,信用社,我还有铁军在调节书签字在2015年末必须还完,可现在铁军跑了,我想起诉,有胜诉可能吗?
2024-07-08 23:01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采取以下步骤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1. **收集证据**:首先,您需要收集所有与贷款相关的文件和证据,包括贷款合同、银行流水、法院调解书等,证明您并未实际使用这笔贷款,而是铁军使用了。 2. **法律咨询**: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了解您的法律权利和可能的法律途径。律师会帮助您分析案件的胜诉可能性,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3. **起诉铁军**:如果铁军是实际使用贷款的人,并且您有证据证明这一点,您可以起诉铁军,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 4. **抗辩信用社**:在信用社起诉您的案件中,您可以提出抗辩,说明您并未实际使用贷款,且信用社在放款时存在过错,没有核实贷款的实际使用人。 5. **法院判决**:如果法院认为您的抗辩成立,可能会判决铁军承担还款责任,或者减轻您的还款责任。 6. **执行判决**:一旦法院作出判决,您可以依据判决执行,追回贷款或者减轻您的还款责任。 请注意,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胜诉的可能性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证据的充分性、法律的适用等。因此,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