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套房子出租,押一付三,合同到期是3月8日。押金1600元。今年2月12日,我通知房客,4月份我要装修了,你们住到3月底。他们住到3月底走了,可他们向我要押金,但是,他们2月3月的电信费,3月的物业费,水费电费都没有付,合约要求都是他们付的。我出于太平,已经给了600元,他们还要余下的资金,老师,能给吗
2024-09-27 15:27尊敬的客户, 首先,对于您的情况,我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与房客沟通。您可以直接联系房客,说明您的决定,并解释为什么需要退款。 调查账单。如果您没有收到所有应付款项,那么您应该查看水电煤等公用事业账单以确定是否确实已支付。 提供证据。在任何退还款项之前,请确保有足够证据证明房客确实欠款或未能履行其义务。 尊重双方权益。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始终要尊重双方的权益和利益。如果有必要,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者仲裁来解决争议。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