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今年三月21号交给托管,合同有说明每季度转账租金,7月21号我问她要8.9.10三个月的房租,总说转过了,可是依然没到账,每天编各种理由推脱,合同说超过一周乙方没有转账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租合同终止,她又进行推托,于8月1号租金到账。目前10月23号,在18号时我电话联系她收房租,为了避免再次出现麻烦,告知她一次性转账11.12.1.2.3五个月的房租(因为她的租户租金是明年3月底到期,他们签了一年的合同)她同意了,说22号转账,我相信了,可是昨天没有到账,电话联系她多次手机无人接听,今天再次联系她手机关机,请问以上信息她是什么行为,有触犯法律条例么?
2025-02-12 03:40您提到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法律问题。首先,关于您的房屋租赁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房东在收到租金后应当及时向承租人交付相应的服务或物品,如果逾期不交,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由于您已经支付了部分租金,并且对方也确认收到了部分租金,因此对方应该按照约定时间及时转账剩余的租金。 其次,关于您的要求和对方的行为,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证据。您可以保存与对方有关的所有沟通记录、转账凭证等,以便日后证明对方的违约事实。 寻求调解。您可以尝试通过调解解决争议,以避免诉讼。 联系相关部门。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对方拒绝赔偿,您可以考虑向相关政府部门寻求帮助,比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相关的政府机构。 最后,如果您对对方的行为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