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99年获得单位福利购房资格,买了一套房改房,房产证于04年获得。房款是贷款,06年还完。房产证一直只有我母亲的名字。00年6月与继父结婚,继父有一子,父母和4个兄弟姐妹。但大家不来往。继父在10年去世。今年5月我母亲去世,现在我要办理房产和股票的过户,但是却被告知,房产和股票是母亲和继父的共同财产。继父的儿子可以有1/8,继父的母亲可以有1/8。问题有3,一是真的是这样吗?二是房产的价值是算现在的还是我继父去世的时候?三是继父去世后我母亲的个人所得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那股票怎么算?哪部分是共同的哪部分是我母亲个人的?非常感谢
2024-11-02 11:42您好!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解答。 首先,您提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复杂性。根据中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一般遵循“法定继承”原则,即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或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分配。因此,在处理房产和股票等动产时,通常会考虑其所有权归属以及是否属于法定继承范围内的遗产。 至于房产价值的计算,这取决于房屋的实际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面积、装修程度、地理位置等因素。一般来说,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房屋的价值评估。而股票的价值则需要具体分析其市场表现、持有时间等因素来确定。 此外,根据中国的《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配偶之间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可能会影响双方对财产的分割。例如,如果婚前一方购买了房产并将其登记为自己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可能会被视为婚前个人财产。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规定仅适用于非法定继承的情形,并不适用于法定继承的情形。 最后,如果您有关于具体的财产分割或者法律问题的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建议。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