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老板办民生信用卡,我也办了张,在店里工作了4 5年时间,蛮信任他的,就借给他周转资金,2014年离职时想要回卡,老板娘说明年生意就会好了会还卡的,相信了她,2017年6月银行打电话来逾期要还款,把我一懵,打给老板娘她说他们离婚了但钱我认,我现在也拿不出这么多钱,银行说可以最低还款,我叫老板娘还掉再一起想办法,她加了我微信,期间银行没打电话来我以为还了,却没还,银行直接叫我一次性还款17313.6,不换走法律程序,微信发她也不回,老板现在在外地,请问我起诉她成功吗?应该怎样要回钱?
2024-11-04 22:34首先,建议您与银行沟通了解具体的还款计划和期限,并尽可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能力偿还全部款项,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分期付款或延期支付。 再次,如果您确实无力偿还所有欠款,可以考虑与其他债权人协商,寻求其他解决方案,比如减免部分利息或分期还款等。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问题,都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避免恶意拖欠或其他违法行为。同时,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他人合法权益,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