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免费咨询你好!我想问下我2016年10月份在一家公司上班,到月底剩三天了,我觉得压力太大就没有办理离职,直接不上班了,最后领导直接把我整个月工资扣除完了,一开始还说会给我发工资,但到现在快两年了,也没有给我发工资,在工作期间,有签订过劳动合同,我现在就想问问我现在怎样才能要回我的工资,谢谢啦!
2025-09-10 00:30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任务。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提前通知对方即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支付工资,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于维权时提供。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际情况为准,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