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公司有劳动纠纷,申请了劳动仲裁。该公司于今年3月2日以我抄私单的为由解雇了我,并胁迫我在辞退书上盖章签字,退还款项。因为该公司没有跟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没有买社保,也没有任何协议,我向劳动局提请劳动仲裁,对方辩称本人和该公司只是劳务关系,并且把工作性质需求的操作歪曲我为私人抄单,证明我在他们家公司只是兼职,没有其它实际证据直接证明我抄私单,让我赔偿8万经济损失。由于这家公司不规范,我们上班也没有存在什么打卡,工资发放老板以支付宝形式发放,有截图,问我该如何反击?胜算大吗?
2024-09-18 15:33在您的情况下,确实面临了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首先,您与前公司的劳动关系是否成立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确定。 关于您被解雇并被迫签署辞退书的情况,您可以要求确认该辞退行为是否合法。如果存在违法解雇的情形,您可以考虑申诉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关于工作性质的需求操作和“抄私单”的说法,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聊天记录、工作记录等关键证据,以便在法庭上提供有力的支持。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非法待遇或者受到不公正对待,可以寻求其他渠道如工会、调解机构等帮助解决争议。 胜算取决于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但如果您能够收集到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并采取适当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胜算可能会比较大。同时,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指导也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