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山西临汾的,我想咨询关于国家16年实施二孩政策以后,之前领取的独生子女费不予退还政策,区计生办没让收回,但是乡里计生办让退回独生子女费,这算是私自收自回吗?我该怎么做?谢谢!
2024-08-31 03:43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在符合生育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并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这种奖励通常包括一次性奖金或者补贴等。如果区县或乡级计生部门要求您返还之前的独生子女费,那么他们可能认为这是违反了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 如果您认为他们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并且您有权保留这部分奖励,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 与相关部门沟通。首先,您可以尝试直接与区县或乡级计生部门进行沟通,说明您的情况和理由,看看是否有可能协商解决。 向上级机关反映。如果与当地计生部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您向上一级的计生部门反映这一情况,寻求更高层次的处理。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其他问题,欢迎您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