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和姐夫准备离婚,在昆山市居住一年以上,有居住,有家暴,报过警,孩子13岁了,要孩子抚养权,孩子想跟女方。有财产纠纷,有房产、车和存款。
2024-07-11 04:2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姐姐和姐夫在昆山市居住一年以上,并且有家暴情况,这可能会影响离婚案件的判决。首先,家暴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如果证据确凿,法院一般会支持离婚请求。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孩子的意见是重要的考虑因素,尤其是当孩子已经13岁时。如果孩子明确表示希望跟随母亲生活,并且母亲有能力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条件,法院通常会尊重孩子的意愿,将抚养权判给母亲。 至于财产分割,法律规定在离婚时应当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车辆和存款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双方的实际贡献和需要进行合理分配。如果存在家暴行为,受害方可能在财产分割时获得更多的照顾。 建议在离婚诉讼中,您姐姐可以收集家暴的证据,如医疗记录、报警记录等,以支持她的诉求。同时,可以准备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证据,包括孩子的意愿、母亲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在财产分割方面,可以提供财产的详细清单和相关证明,以便法院进行公正的判决。如果需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