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丈夫结婚八年了,有一七岁男孩,有一楼房是结婚后共同买的,过有一340平的大院,现在离婚大院可以分不
2024-07-11 03:24您好,根据中国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等,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权利,可以要求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您提到的楼房和大院,如果是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或获得的,那么它们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您可以要求对这些财产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对财产的贡献等。如果大院是土地使用权,还可能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这可能需要根据当地的土地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建议您在离婚过程中,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和抚养问题,离婚时还应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确保孩子的生活和成长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