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下马路的一边被修高速路的挡住了,只有单行单,然后两车正好在这里相撞,是迎面相撞,皮卡车撞着了摩托车,摩托车上的人被撞伤了,大骨头移位,皮卡车主人没事,皮卡车的强制保险过期了,而摩托车的什么保险都是齐的,这种情况下,是皮卡车的全责吗?是不是什么都由皮卡车主赔偿啊?
2025-09-03 12: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责任比例承担。因此,在此案例中,如果皮卡车在事故发生时未投保交强险或者交强险已到期,则其应先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赔付,再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同时,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皮卡车和摩托车都参加了相应的商业保险,且摩托车的保险覆盖范围较广,因此,摩托车的保险公司在其限额内应该先行赔付受害人。至于皮卡车的赔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果皮卡车没有投保任何保险,那么它将被视为无责任方,由事故另一方即摩托车的驾驶员负责赔偿;如果皮卡车已经投保了商业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应在其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责任划分还需要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