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政府修路到我们村,修路需要土,把公路旁边的一些农田毁掉了,都是大坑小洼,我父亲有意想铲个鱼池,正好村里看那么大的块地荒了怕影响不好,而且那时的土地还要上交合同,于是就把这些土地加上了我们的合同本子上,鱼池归我,合同我们交,过了几年,国家政策好了,种田的反而有补贴,村里人又不答应了,今年国家土地确权,村里又把我的那块鱼池给收回了,只有喂养权,不能确权到我的合同本子上,我又担心鱼池随时都可能被村里人收回,请问这个有什么办法
2025-01-19 23:23您的情况涉及到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首先,您有权要求确认该承包合同的有效性,并要求得到相应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方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如果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对承包地进行了合理的利用和发展,承包方有权要求确认其承包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其次,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解决此争议。当地政府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土地承包合同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如果您认为政府的裁决不合理,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建议您及时收集证据材料,如合同原件、村委会或镇政府的相关文件等,以证明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