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不太熟的朋友,转账两千,对方说还三千,欠条上写的三千,头天借第二天就还,请问多余的一千法律上认可么?
2025-07-30 03:55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借款的金额为三千元。如果双方口头约定还款时将多出的一千元也包含在内,并且没有书面证据证明该协议的存在,那么这笔钱可能被视为对借款本金的补充支付,而不是作为额外的债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剩余的一千元可能会被视作是合理的补偿。 然而,为了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和转账凭证,以备不时之需。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相关的问题,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