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之前离婚的时候跟他前妻签了一个合同,付女方两万就离婚,后来我们房子旁边增收土地女方通过关系搞了三万走了,男方一分钱没有得到,拿到钱以后女方才签离婚协议书,现在我跟我老公也生了一个儿子,准备过喜事女方想过来找我们要那个他们之前签合同的2万块钱,我们有必要还给她2万吗?
2024-11-14 02:5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丈夫在婚姻期间可能签署了不公正的协议,并且该协议损害了您。这种情况下,如果确实存在不当行为或欺诈,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来恢复自己的权益。 首先,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以寻求一个公平的结果。如果您认为这个协议是不公平的,请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审查和评估协议的内容。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向有关机构(如法院)寻求帮助,以便确定您是否有权利要求对方归还任何已支付的款项。 重要的是要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保持冷静并尽可能避免情绪化反应,因为这可能会加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