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的女朋友相杂2013年借了我97万,有第三方见证人,现在还有19万3千没还。期间女方照顾我家老人,我有另外支付他工资。中间要过钱,女方找不到了,但知道手机号,父母家地址,现在想起诉,要回剩下的钱。
2024-06-28 06:08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前女友之间存在借款关系,并且有第三方见证人。在法律上,借款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您有权要求对方偿还剩余的借款。首先,您需要收集和整理所有与借款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第三方见证人的证言等。如果之前没有书面借款合同,您可以尝试与前女友沟通,看是否能够补签一份借款协议或者让她出具一份还款承诺书。 如果沟通无效,您可以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剩余的借款。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您提供的证据判断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金额是否准确。同时,您提到的女方照顾老人并支付工资的情况,如果这部分工资是您另外支付的,那么它与借款关系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不应混淆。 在起诉前,您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这可能更加快速且成本较低。如果选择诉讼,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请注意,诉讼有时效性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及时采取行动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