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在厂里上班,眼睛被机器砂轮弄伤,已经二十天了,现在眼皮有一厘米不到的疤痕,眼睛明显比另一只眼视力差,如果恢复不到原来的那样,老板有赔偿吗
1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应当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对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眼睛损伤与工作无关,且经过医疗机构确认为工伤,则可以要求企业承担相关的工伤赔付责任。 具体来说,您可以向企业提出以下请求。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眼睛的医药费、复查费等。 停工留薪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享受一定期限内的工资福利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您的伤情,可能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其他相关补偿。 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费用。如需要佩戴眼镜或进行物理治疗,企业应该负担这部分费用。 此外,您还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注意保留好所有的医疗票据、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