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子是经济适用房 当初是通过别人的关系拿到的资格证才买到的房子 其中男方和女儿是当地户口 我是女方 户口没签过去是外地户口 现在房本上是男方女方两个人的名字 离婚协议上签好的这套房产所有权归女方 现在男方不给过户 女方已经起诉到当地法院 男方放狠话说一句话就能让这套房谁都得不到 想问下这套房真的存在这样有可能被收回的问题吗
2025-05-27 20:2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该房产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房屋登记制度要求房屋的所有权应当由产权人依法享有,并且不得进行转让或出租等非正常使用行为。因此,即使房产登记为双方共有,如果一方未取得相应的权利证明,如房产证等,那么该房产仍然可能面临被追回的风险。 其次,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产所有权归女方,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男方对房产的控制力较强,可能导致女方难以获得房产的实际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男方履行离婚协议中的约定。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对于涉及财产分割等问题,应尽可能避免草率行事,以免因一时冲动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