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十几年前买了一个房子是彭山铁路的房子,由于它是单位的房子,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所以一直没有过户,也过不了户,当时对方是亲戚,就只写了一个收条,收条内容没有房产证信息,只写了收到房子款多少钱,我想问一下现在如果对方不承认这个房子卖给我们了,打官司能赢吗
2025-10-06 21:41在您与他人关于房产买卖的纠纷中,如果您有证据证明该房屋属于您所有,并且您已经支付了相应款项,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房屋的所有权。此外,您还可以通过提供其他证据(如合同、付款记录等)来支持您的主张。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中国,对于未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可能存在一些法律障碍。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寻求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了解并遵守当地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具体的建议和支持。 最终,是否能够胜诉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您提供的证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庭的裁决结果。因此,我强烈建议您尽快联系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