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针对债务纠纷,我想提问提问一个问题:投资人没有资金,于是从银行贷款钱以求得资金,投资到工程里,最后结算的时候,银行贷款的利息要不要考虑到投资的资金里呢?而且双方并没有关于利息是否算入总投资的约定协议。A方要求算入总投资。B方拒绝算入总投资,请问如果走法律程序,哪一方胜诉概率大?
2024-12-08 21:53你好!首先,我需要强调的是,对于任何法律问题,最好在得到专业法律意见之前,谨慎行事,并考虑所有可能的后果和影响。 关于你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利息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时间。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一般情况下,利息应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来计算。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认为投资人的贷款利息应该包括在总投资中,那么你有权要求借款人归还相应的利息。然而,如果你不同意将利息包含在总投资中,你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至于胜诉的概率,这取决于多个因素,例如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的充分性以及法院对案件的理解等。一般来说,如果你能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能够合理地论证对方的观点,那么胜诉的机会会更大一些。但是,最终的结果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判断。 综上所述,建议你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尽量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