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号签了买卖合同,房屋总价160万,买家付了54万首付,网签也做了,8月25号左右由于整栋楼的地下水管堵塞,导致水漫进房屋,最深处5厘米深。然后我当时就承诺卖家修复收到影响的装修材料,也立马开始更换修复,现已经修复完成。但买家以房屋泡过水有质量问题迟迟不肯与我过户,9月6日我发了催告过户的函给买家,到现在也没有和我过户,我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合同约定15%的违约金,起诉到法院有胜算吗?
2025-02-22 15:58您的案件情况比较复杂,涉及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方面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房屋泡水是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您可以通过向第三方索赔或提起诉讼来解决纠纷,并在必要时考虑解除合同。 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虽然您已经支付了部分购房款,但是考虑到房屋泡水的影响,您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剩余款项,并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违约金。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购买合同、维修记录、催告函等,并及时与对方沟通解决问题。同时,如果您对结果不满意,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过,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