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乡建设村的我问您,我村土地确权要确权给大队,我们老百姓不同意要求确权给老百姓,多乡里市里区信访,都无果,请您给我们指一条明路,‘
2025-03-03 04:0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在没有征得集体同意的情况下,个人或集体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者进行其他不当行为。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寻求社会团体或组织的帮助,如村民委员会、妇联等,寻求支持和帮助。 同时,建议您在采取任何行动前,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