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只知道收钱,没有临停车位,绿化死光光,地砖破损
2025-03-01 16:23您好,您提到的这些问题都属于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小区内的公共区域等。 针对您的具体问题。 关于物业只收取费用的问题。如果物业提供的服务与收费相符,并且业主有支付能力,则不存在任何问题。 关于临停车位的问题。如果您认为物业未按合同规定提供临停车位,建议与物业协商解决,或者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关于绿化和地砖损坏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是由于物业疏忽造成的,您可以要求物业进行维修或者赔偿损失;如果是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的,则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总之,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应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