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被公司辞退了,好无征兆,我工作四年了,从没给我买过社保,我是不是应该维护我的权益,签订的是临时用工合同,公司说是我的工资太高。
2024-07-11 00:5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公司工作四年,但公司从未为您缴纳社保,这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即使您签订的是临时用工合同,但只要您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就应当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 首先,您可以与公司沟通,要求补缴过去四年的社保。如果公司拒绝,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并处理。 其次,关于被辞退的问题,如果公司没有合法的理由或未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最后,建议您收集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明等证据,以备在维权过程中使用。如果需要,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聘请律师提供专业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个劳动者的权利,您应当积极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