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清问。我在厂里工作,我提前一个多月辞职到期了,我的工资老板已经算好了,就是没发工资给我,我应该怎么办?
2025-09-29 23:37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用人单位有权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提前一个月通知,那么公司应当按照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纠纷。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争取早日获得赔偿。希望您能够尽快得到妥善处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