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安排我做一些会危及我人身安全的工作,并以服从安排,必须去做,强令我完成工作。对此我怎么维权?是否可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要求双倍赔偿金?
2025-09-01 02:11首先,您有权拒绝执行任何可能危害您人身安全的指令。 其次,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最后,如果您认为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其他法律规定,比如侵犯您的隐私权或人格尊严等,请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举报。同时,您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