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前三个月提交辞职申请,干了两个半月不想干了,后来半个月没上班他们给我划的旷工,然后冻结上个月工资并辞退。现在我来办理离职手续,他们以我已经是辞退人员为由不给我签字。我现在该怎么办?我冻结的上个月工资能要回来么?
2025-09-01 02:32首先,您需要了解公司对员工提出的离职申请有特定的时间限制,通常要求提前30天以上通知,并且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果您在三个月前就提交了辞职申请,那么您的工作关系应该已经终止。 关于旷工的问题,如果您的工作时间与公司的规定不符,那么确实可能被认定为旷工。然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旷工并非直接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除非是连续旷工超过了法定的旷工期限或者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 至于冻结上个月工资和辞退,这些措施都是基于您的行为或表现,而不是基于您是否同意离开公司。因此,即使您已经被宣布为辞退人员,您的工资仍然有可能会被退还或支付给您。 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采取以下行动。 保存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辞职申请、旷工记录等。 尽快联系人力资源部门,明确说明您的情况,并请求查看您的工资单。 如果对方拒绝签署离职证明或不予支付工资,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部”)进行投诉,或者寻求法律帮助。 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保持冷静和专业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建议聘请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