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6年12月入职公司,但是在17年5月公司把我们从一个公司转去了另一个公司,工作内容地点这些都没有变化,公司现在要开除我,我可以获得什么赔偿,在工作中并未有过错和疏忽
2025-09-01 02:22根据您的描述,您在2016年12月入职并一直工作到2018年底。然而,公司在2019年初将其业务转移到了另一家公司,并且没有通知或补偿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工作内容、地点等都没有发生变化,那么通常不会被视为“过错”或者“疏忽”。因此,您可能无法获得任何经济上的赔偿。 但是,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比如存在歧视、不公正解雇等情况,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工龄、工作年限、工作表现等因素。 总之,如果您对公司的做法有疑问,建议尽快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其解除合同的原因,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