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前夫离婚三年了,离婚前他不要抚养费,三年了,他还要去起诉我,这样对我有多大的危险,他说我不回去带小孩,就要我拿八十万给他,他还要我一次性给他付清款!有这样的法律吗?
2025-01-31 07:20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前夫在婚姻期间可能存在一些争议或纠纷。关于抚养费的问题,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期限通常为子女成年或者独立生活后停止支付。如果您已经与前夫就抚养费达成协议并执行完毕,那么现在再次提起诉讼可能会涉及到违反合同法中的“先履行抗辩权”的情况。 关于对方要求一次性支付款项的要求,这可能涉及到了民事借贷关系。如果该债务是在离婚前形成的,并且在离婚时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时间,那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有权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分期付款。但如果债权人在离婚时未主张权利,那么债权人就失去了请求偿还的权利。 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具体的法律适用情况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提醒您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