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现在想把孩子户口迁到女方家,派出所需要女方村部的接收证明。但是女方村部不给办。可能是未来几年面临拆迁的问题吧。但是这个离婚户口迁移属于正常迁移范围内吧,而且女方户口还在娘家。我想问一下,村部有权干涉这个事情吗?
2025-10-21 01:11户口迁移是一个涉及到家庭成员户籍关系变更的民事行为,通常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负责办理。在您提到的情况下,如果户口迁移属于正常迁移范围,并且女方户口仍在娘家,那么村部无权干涉。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涉及房屋征收等可能影响家庭成员户籍关系变更的情况时,村部可能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要求提供必要的手续和证明材料。在这种情况下,村部有权利要求并协助办理户口迁移的相关手续。 对于这种情况下的户口迁移,建议您与村部进行沟通,了解其具体要求和程序,以便及时解决户口迁移问题。同时,也建议您关注相关政策动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