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对像是15年8月份租的运输车一直干到16年12月份出,公司给停运了,在此之前这个车15年3月份出过一次事故一直没处理完,现在我对像的运费刚给结算7月份的,8月份的就不给结算了,公司的理由是现在这个车出的事故法院又开始审理了出现赔偿问题了,公司要对这个车产生了费用就给扣了,这个理由和法吗?这个车出的事故和我对像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们应该怎样维权要回拖欠的运费。谢谢。急需解答
2024-07-17 11:03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有权要求得到您应得的款项,并且有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害,保险公司通常会负责赔偿。然而,如果您认为保险公司没有履行其职责,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这个问题。 其次,关于公司的理由,即公司因为“现在这个车出的事故法院又开始审理了出现赔偿问题”而暂停支付您剩余的运费,这可能是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法院正在审理与该事故相关的赔偿事宜。 公司可能担心该事故可能会产生额外的费用或责任,因此选择暂时停止付款。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联系有关的保险公司或法院,了解具体的情况。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例如申请仲裁或者起诉。 最后,我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交易记录和沟通证据,以便在未来需要时使用。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