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学期要两次家访,还是强制性的,合法吗
2024-10-29 18:28《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定期听取学生、教师、家长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和奖惩时,应当考虑其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评价。”因此,如果学校认为有必要进行家访,应遵循上述规定,并确保家访的目的性明确且具有针对性。 至于是否需要家访两次,这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例如,如果家访是为了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或学习状况,那么至少应该有一次家访;但如果家访是为了解决某个具体的问题,如孩子的行为问题等,则可以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再次家访。 需要注意的是,在执行任何政策或程序时,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充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