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辆出租车押金12000元,可只开了五天,租车的人就以各种理由不让开了,到现在已经一个半月没有出车了。我想终止合同但他推脱不退押金。我该怎么办?
2025-05-08 07:37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的正常使用状态。如果出租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租金和押金。 其次,关于押金的问题,法律规定出租人在收取押金时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收据或者凭证,否则押金可能被视为预付款或保证金。因此,在本案中,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您支付了押金并且收到了相应的收据或凭证,则可以主张押金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要求对方退还。 最后,建议您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尝试达成一致解决方式。如果协商未果,您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投诉,寻求帮助。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案件。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如交易记录、租赁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