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2017年5月18日订婚,同年6月12日登记领取结婚证,他一共给我三金订婚钱共38000。因为他只顾工作,对我冷暴力,性格不合,对我需要侮辱等原因,我现在想起诉离婚。请问我该怎么做
2025-03-13 09:48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您有权提出离婚请求,并要求对方返还三金(首饰、手表、黄金等)和补偿金。首先,您可以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详细陈述您的诉求,包括双方的婚姻状况、订婚过程以及对感情关系不满的原因。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如银行流水记录、聊天记录等。 同时,建议您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帮助您处理案件。律师可以帮助您制定有效的策略,以保护您的权益不受损害。此外,如果可能的话,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调解,达成和解协议,避免漫长的诉讼程序和高昂的费用。 请注意,具体操作需遵循当地法律法规及法院规定,具体情况应由专业人士进行分析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