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刚从学校出来学校联系的公司我们签过一份三方协议,今天又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因为有的人只干三个月,合同上面也写了,合同期限一年,三个月到了拿合同还能约束我们吗,现在很多人不敢签,因为期限是一年怕不让走,你觉得这份合同可以吗
2024-11-24 14:19你好!关于你所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签订任何合同都应当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愿和公平交易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享有平等协商的权利,并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用工政策、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事项。 对于你提出的问题,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期限为一年且三个月后必须继续履行合同,那么这种约定可能被视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因此,除非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并经双方书面确认,否则三个月后的继续履行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建议你在正式入职前,详细阅读并理解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并确保其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有疑问或不确定的地方,应及时向专业人士咨询或寻求帮助。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