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问题麻烦律师为我解答下! 我爸爸在世品公司(俗称屠宰场,广东这边猪牛羊是统一屠宰的)做了快20年了,没有签劳动合同,他主要做的就是负责里面的卫生(不是生活垃圾,是屠宰后的废物,和屠宰场地卫生维护!)他一个人做不来的,所以他还可以请了两个人在里面做,我爸爸负责发他请的工人工资,我老爸的工资是半年结算一次的!现在他们想不让我爸爸做了,打算和我爸爸签订一个半年的合同,我想可能是打算半年后就不让我爸爸做了!我想知道在没签合同之前这种情况他们如果不让我爸爸做了是违反劳动法的吗?如果要签合同怎么弄?签了合同之后到期能解雇我爸爸吗?(我还有个纠结的是我爸爸这种存不存在是承包的说辞)谢谢!!!
2025-02-09 05:06尊敬的客户, 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到了劳动关系以及相关法律规定。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虽然您的父亲从事的工作可能被视为“屠宰场”或者类似场所,但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律法规,这类工作并不属于法定的特殊行业,因此不需要特别的许可或认证。 关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您父亲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突然决定不再让您的父亲继续工作,这可能会被视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否则可能导致劳动仲裁甚至诉讼。 至于是否属于承包的说法,通常在中国,这类情况更多地涉及到雇佣关系而非承包关系。如果您父亲所在的“屠宰场”是通过某种方式从某个雇主那里获取经营权,那么这个过程中的任何行为都应遵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劳动合同的规定。 最后,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了解具体的情况并采取适当的行动。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 祝好,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