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贷款购房,15日签的合同,18日放的款,这三天收我一个月的利息,合理吗?
5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借贷双方可以约定利息条款,并且该条款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在您的情况下,如果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利息,那么您有权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但是,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利息,或者约定的利息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利率标准,那么银行有权拒绝支付超过部分的利息。 此外,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如未按期发放贷款等,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任何情况下,您都有权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