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生意人,在德江县玉龙湖租了一个商铺开了一家宾馆,装修期间 由于小区的电力设施没完善,导致我停工十六个月,后来跟附近另一个房开协商好用他们的临时施工变压器才临时解决了用电问题。可刚装修完工以后,开业营业就发现房子漏水,使我又无法正常营业,因为我是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所以我多次找房东 要求房东修补房子的漏水问题,可是一直没得到解决问题,房东说房子漏水是房开的问题,可是我跟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付房东的租金,我也多次找了房开,现在谁也不管不问的。请问我该怎么办?我的损失该找谁?
2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租赁合同中的维修义务以及房屋质量瑕疵责任。首先,建议您尽快与房东进行沟通,了解其是否愿意承担维修费用或赔偿损失。如果房东拒绝承担责任,您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例如通过物业调解或者向当地消费者保护组织投诉。 其次,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或者合同条款,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通常情况下,房屋在交付使用前存在明显缺陷的,出租方应当负责修复;交付使用后发生房屋质量问题,承租方有权请求出租方修理,并因此遭受损失的,还可以请求出租方赔偿损失。但具体到您的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来判断。 在此过程中,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维修记录、照片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