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另出了借据,陆陆续续借的,2008年-2009年借钱20多万,记不清,有的有借条,有的没有,7月份总借条,20多万,律师5000元左右,
16天前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如果你认为这些借款构成了债务,并且你已经偿还了部分款项,那么你可以向债权人提出请求,要求他们归还剩余未偿还的款项。在进行此请求时,请确保你的证据充分,以便能够支持你的主张。 此外,建议你在与债权人协商之前,先仔细审查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欠款凭证、合同、借据等,以确保所有的借款都是合法有效的,并且符合法律规定。 最后,如果你对这个过程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这样可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