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建材市场租的店铺,已经干了5年了。市场的租赁费用逐年增高,去年市场的商户一致反对,市场管理者最后同意返还我们一个月的租赁费。可是今年到了交房费的时候,市场方提出,返还的房费只能抵扣电费,停车费,不能抵扣房费。我觉得不合理,就没有交房费,然后市场就要关我的店。请问,这样合理么?我们房费都是分期付款,我已经付了百分之80,只有最后一点了。
2024-12-07 02:42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的问题。首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就租金支付达成了一定的协议,并且该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则应当按照约定执行。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市场管理方同意返还部分房租作为补偿,那么这部分房租应该是可以用于抵扣其他费用或者退还给承租人的。 其次,关于押金的问题。如果您已经支付了大部分租金并准备继续使用店铺,而市场管理方要求以某种方式抵扣剩余租金(如电费、停车费等),这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租金应被视为全部款项的一部分,不应被用来抵扣任何其他费用或款项。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与市场管理方进行协商,明确指出您已支付大部分租金,并请求市场方将剩余租金退回给您。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免受不合理的指控和侵犯。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了解和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