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通过房产中介租赁一套住房,合同期限2年。今年1月份房东跟我微信联系,今年7月份要收回房子,(房东把房子托管给中介了),我让他跟中介沟通好,他说没问题,现在7月份了,房东要收回房子,而托管人却不退给我违约金,说我没有直接跟他联系,跟房东联系不算数。而且还让我继续交租金,否则视为我违约(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付房租,否则视为违约)我还能要回违约金吗?
18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两个主要的争议点。 房东是否有权在未与您协商的情况下收回房屋。 托管人是否有义务退还违约金并解除租赁关系。 关于第一个争议点,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在没有征得承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是违法的。因此,房东应该先与您进行协商,了解您的具体需求和想法,然后再决定是否收回房屋。 关于第二个争议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并不得擅自解除租赁合同。如果房东想要收回房屋,需要事先通知您并获得您的同意。在此情况下,如果您不接受房东的要求,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房东沟通,要求其提供合法的通知文件; -如果房东仍然坚持要收回房屋,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保留所有的通信记录,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