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7年在 来宁乡上班 招人的时候 说有社保 也可以不买 公司补300元 上班我就说要社保 然而一年以后公司辞退了我 我才知道没有买保险 因为当时只是口头上说要买也没写协议
2025-06-11 15:08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可能存在未明确约定社会保险缴纳义务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果您认为公司在招揽时并未明确告知需要购买社会保险,并且在劳动合同中也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约定,那么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作合同等,以证明您的主张。同时,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最后,提醒您注意,具体法律规定可能会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请以所在地的法律法规为准。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