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殉职和因公牺牲的在赔偿抚恤金方面有什么区别吗
2025-08-06 07:0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公牺牲人员的亲属享受以下待遇。 (一)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一次性抚恤金; (二)其遗属按照规定享受定期抚恤金。 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教育、就业、住房、医疗等方面的优待。”“因公牺牲”是指公民在履行公务中牺牲的情形。“因公牺牲”与“因公殉职”虽然都属于公务员职业范畴内的死亡情形,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首先,“因公牺牲”的对象是公民,在特定的工作岗位上为人民利益而牺牲,这种牺牲是出于对职务职责的忠诚以及对社会的责任感。相比之下,“因公殉职”的对象则是非公务员,他们为了完成任务或者执行某种特定的任务而牺牲生命,这种牺牲往往是为了公共利益和社会责任。 其次,“因公牺牲”意味着牺牲者生前已经获得相应的抚恤金,并且去世后仍然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抚恤金,用于家庭生活保障等。而“因公殉职”则没有明确的抚恤金制度,通常情况下,其家人只能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经济补偿或精神慰藉。 最后,“因公牺牲”更强调的是牺牲者的身份和行为特征,是一种特殊的职业身份;而“因公殉职”则更多地关注于个人的行为动机和目的,是一种普通的社会现象。因此,在赔偿抚恤金方面,“因公牺牲”和“因公殉职”是有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