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的规定请问法医在看了伤情后能把伤情监定情况私自告知受害人吗
2025-03-13 19: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害人进行伤情鉴定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其伤势程度和是否需要治疗。在司法实践中,法医在完成伤情鉴定后,应当将鉴定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交,并且不得擅自透露给任何人。 如果法医在鉴定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与案件无关的信息或细节,这些信息通常不会被公开,除非有特别的要求或规定。但是,对于那些可能影响到案件公正审判的信息,法医可能会考虑将其保密。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法医在完成伤情鉴定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将鉴定结果提交给相关部门,而不能私自告知受害人的伤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