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在2017.4.10,11号需要请问,在4月9号晚才知道10.11号有事,所以给厂里厂长打电话了,他接电话没说啥,就(嗯)了一下,我12号回来上班,上午上班了,可12号下午也有事情得请假,就把前两天的请假卡补上,又写了12号下午的,快下班时厂长说了忙,不行,会当旷工处理,请问一下,我这旷工,包括前面10.11号两天吗??
6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因未及时请假而被认定为旷工。旷工是指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在您提供的信息中,您在4月9日得知4月10日至4月11日期间的某项工作安排,并于4月12日返回工作场所。然而,由于您在4月11日之后才向厂长请假,且没有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因此按照一般情况下的规定,您可能会被视为旷工。 请注意,旷工不仅涉及时间上的不合规,还涉及到行为和态度的问题。如果公司认为您违反了公司的请假政策或规章制度,可能会对您进行相应的处罚,例如罚款、警告或者解雇等。 如果您对此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团队,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更准确的信息和建议。再次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