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做琴行的现在有两个兼职老师要辞职,辞职之后她们教的学生家长都要求回来退费不学了,在家长口中知道她们自己开琴行了,这样我们可以要求她们赔偿吗?
6天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提到的情况可能涉及违约和合同纠纷。如果您的学生在课程结束后不再继续学习,而教师却声称自己开设了自己的琴行,那么这可能会被视为违约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3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因此,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因违约给您造成的损失,并退还学费或补偿金。 同时,如果您认为教师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收集证据证明教师确实已开始自己的琴行并拒绝履行原有合同义务的事实,以及学生的实际损失等。 最后,请务必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商业活动。